重庆发生了什么大事件
2020年2月3日,重庆市一起重大生产比较安全事故发生。此前,国家安监总局允许重庆大盛煤浆有限公司大规模生产,但根据国家比较安全监管要求,操作未经尖端技术比较安全检查。2月3日,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了腐蚀和爆炸,导致6名员工丧生,2名受伤。
随后,重庆市立法院发布了重庆市生产比较安全处罚案件的决定,针对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重庆山火起火不熄灭会有危险吗
肯定很危险。重庆的山火持续燃烧让国人揪心,都抱怨为什么灭不了。其实,山火扑灭是非常困难的,盛夏的山火尤其难扑灭。因为燃烧中产生的高温辐射,会令扑救人员接触不到火点,距离十米开外也呆不了,何谈扑灭?
十年前基层林业参与过一次山火扑救,至今记忆犹新。
那是支援隔壁乡镇灭火。抵达着火山场一看,全是芭茅山,暂时无法扑救。如是指挥部组织扑救人员砍除隔离带,阻碍山火蔓延。无奈芭茅燃烧较快,砍除隔离带速度跟不上,最后功亏一篑,山火还是越过隔离带蔓延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扑救行动受到影响。指挥部经过研究决定,本乡镇参与扑救人员留下监视火情,周边乡镇参与人员撤出火场,吃饭睡觉,凌晨三点火场集结发起总攻。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策。
首先,摸黑砍不了隔离带,扑救没现实意义,芭茅山燃烧没有什么规律,随时会发生爆燃,对扑救人员安全威胁大;
其次,外乡镇人员不熟悉地形地貌,摸黑进山扑救容易走失,遇到危险找不到避险地段,非常危险;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这个不是支不支持的问题,而是已经触犯法律了,肯定会判刑的。
1、刑事拘留,初步认定是刑事案件了
2、殴打几个小时,进了ICU,这种情节都比较恶劣了
3、施暴者17岁,到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4、打的还是未成年人
8岁的孩子受这么重的伤,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不过,这个要等伤势的鉴定结果出来,还有赔偿和受害方是否谅解等情况来判定。
我们是法治社会,不管是否判刑,支不支持,都肯定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
看报道,施暴父母还在想办法开脱,请求给孩子机会,其实父母应该做的是赔偿、道歉、自我反省,父母没教育好是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但是已经17岁了,不能算一个孩子了,该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家庭教育对孩子真的很重要,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影响孩子一举一动,孩子优良品德、良好的行为都需要家长正确引导和教育,青春期的孩子真的需要更多的陪护和关注。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众人愤怒,成都市某小区一名8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内殴打后又被挟持到地下车库再次殴打,前后时长3小时,根据流露的视频画面显示,场面恐怖血腥令人愤概,网上一边倒要求严惩暴徒,现警方已抓获暴徒并刑拘,具体案件在侦办中。
青少年犯罪现象不容忽视,找源头是重中之重,预防犯罪教育刻不容缓。
屡次有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手段残忍且年龄趋于年幼化,更不乏有女性学生参与,小小年纪如此恶魔,令人深思。两会中更有代表提议将刑责年龄降低,说明形势比较严峻。
6月27日成都某小区上演的虐打8岁男童的案件,再次点燃民众对青少年犯罪的怒火,17岁的施暴者与8岁男童素不相识,却下如此毒手,且前后时长达3小时,无法想象男童在此期间遭受的痛苦与绝望。从流露的画面看,男童全身受伤,被解救后送往医院,好在已脱离危险。
令人欣慰的是,暴徒已被抓获并刑拘。
那么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有专家及社会团体经调查后得出如下答案。
- 单亲家庭。在被调查的对象中,85%的是单亲家庭子女,有的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平时乏以管教或过份娇宠,养成偏激性格。
- 学校疏于法律方面的预防。针对他处爆出的校园暴力,总认为离自己遥远,没有引起重视,其实法律真正的意义在于预防与惩罚犯罪。
- 家庭教育。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家长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吃亏,给他们灌输的竟然有暴力的思想,这是最让人深思的。
- 网络暴力传播。这也是一条不容忽视的途径,网络游戏中的暴力血腥场面影响着青少年不成熟的思想,虽然网络在加大力度整治,但仍黑站在地下运转。
成都发生的这起伤童案件正在审查中,结果会很快公布,我们除了要求严惩施暴者以外,更重要的是预防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道路任重道远。
必须判刑。
不要说是一个只有8岁的小孩子被殴打,就是一个成年人被殴打一样需要判刑。不要讲什么原因,动手打人就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还要问支不支持?
当晚8点多,8岁男童在乘坐电梯时候在电梯门将要关闭的时候,还帮忙凶犯张某豪按开了门。然而正是这一善意举动,却让孩子陷入了恐惧的三个多小时。接下来在电梯里,张某豪开始殴打这名8岁孩子,然后带到地下停车场继续殴打。等到家人找到他时,已经躺在车库一角奄奄一息。头上,面部身上有多处创伤,谁也不知道在这段时间内孩子经历了什么。虽然经过医院诊治,小男孩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这次乘坐电梯的阴影怕是短时间消除不了的。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我们虽然无法对男孩父母感同身受,但也能想象到孩子这时候恐惧,无助和绝望。
隔着监控和屏幕,我们能体会到孩子在受恐吓和殴打时候的惊恐和无助。他如同一个小羊羔,面对着恶狠狠的大灰狼,只能感觉到绝望和痛不欲生。面对一个成年人恶意殴打,他除了哭喊又能做什么?他能祈求行凶人停手吗?即使哭喊,我相信,这些穷凶极恶的人也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怕被发现了。所以孩子是在恐惧,压抑和无助中度过了可怕的三个多小时。
法律需要严判,以保证未成年人。不能因为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就同意和解。
可能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孩子没有生命危险,都松了一口气。按照惯例,既然没有生命危险,行凶人赔钱,寻求受害人原谅,然后达成谅解,双方和解。如果是成年人,可能还说的通,也行的通。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施暴,我想不能和解,应该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和解。受害人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这个性质恶劣,有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倾向。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一点悔意,胆怯的心理,显然视人命如草芥。另外就是施暴者既然有暴戾行为,以后总还是会犯的,可能还会选择幼小孩子下手。对于这种思维偏执,暴力的人唯一有效的管制方法就是监狱。
保护孩子,不能只靠法律的震慑,还需要父母,监护人起到保护孩子作用。
我无意埋怨孩子的父母疏于监护,导致自己的孩子在自己的小区电梯内被人殴打。但是如果有大人选择和孩子一起外出,那么是不是可以避免这场惨剧?前几天重庆8个落水儿童一样,如果有大人在,可能就不会导致这样严重的8人溺亡事件。所以,孩子毕竟还是孩子,在面对危险时候没有经验,力气和智慧来保护自己,往往遭受无妄之灾。所以,在孩子还小,需要保护和陪伴的时候,就要多陪陪孩子。也不要说自己累与忙,也不要说朗朗乾坤,毕竟危险分子几个字不会写在人脸上,谁知道单独外出的孩子碰到是善良的大叔还是龇牙咧嘴的饿狼?
必须判刑,而且要从重处理!
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的:
四川一名8岁男童乘电梯上楼,突然一名17岁陌生男子闯入,对其进行殴打和锁喉,后男子胁迫男童到地下室,对其进行了长达3小时殴打。男童家属报警,通过物业监控发现孩子行踪,孩子被解救后一度送到ICU治疗,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现已无生命危险。
施暴男子被捕后,家属声称他有精神病,有律师表示其不具备行为能力,不应该受到惩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朴素道理应该继续被推崇,如果有些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是不能容忍的。
一名17岁成年男子对毫无还手能力的孩子下狠手,而且是持续三小时的殴打,即使他是畜生,应该被制裁。
家属单方面声称有精神病不可信,以往就有人利用此漏洞逃避责任,公安机关应该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多次鉴定,查清真相。
即使该男子是真的精神病,监护人应该承担巨额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这么小孩子遭如此毒手,想必未来会有巨大心理阴影。
假如这名精神病男子被别人无故打死了,家属会要求追责吗?答案是显然的!
朗朗乾坤,一个暴徒如果得不到严惩,天理何在,难道要家长自己去寻仇?
有病救去治,治不了就关起来!
如果家属有意钻法律漏洞,那就应该承担刑事连带责任,未来也应该一同判刑。
题主的描述与事实有所出入,男孩被殴打的地点主要在地下停车场,并非电梯里。
试想一下,倘若在电梯里殴打数小时,能不被人发觉吗?
男童的遭遇是不幸的,施暴者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施暴者已满17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我们先来简单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6月25日晚
【地点】四川成都某小区电梯和地下停车场
【人物】8岁红衣男童张某晨,17岁白衣男子张某豪
【起因】未知,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经过】受害者先进入了电梯,张某豪紧随其后。到16楼时,受害者被张某豪拖出电梯。
几分钟后,张某豪挟持张某晨再次乘坐电梯前往地下停车场……
男童在失踪两小时后,外公通过监控,在地下停车场的一处小黑屋找到男童。
此刻,孩子满脸是血,幸运的是,并无生命危险。
施暴者也向被害者外公求饶,但可能被原谅吗?
8岁男童被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支持施暴者判刑吗?
必须判刑、严惩!这不单是受害人的要求,更是整个社会治安的要求。
8岁男孩自己坐电梯下楼,被17岁的男孩劫持到低下停车场殴打了三个小时,等到家人到地下停车场找到孩子的时候,孩子浑身是血,倒在血泊中,墙上、地上都是血。很难想象一个8岁的孩子被殴打了3个小时,孩子一度进入了ICU,8岁的孩子,因为这位17岁的少年甚至差点走进了鬼门关。
这位行凶的少年,家人说17岁,但是上初三,因为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智力低下,希望大家可以谅解他的儿子,目前这名嫌疑人已经被刑拘。
智商低四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吗?显然不是,因为情节过于恶劣,希望这样的孩子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
首先,这两个孩子无任何恩怨,施暴者对于小男孩的劫持属于随即作案,这就是说他这次选了小男孩,下次有可能就会选择其他人。
第二,这位少年17岁,家人说智力相当于初三,初三的孩子也15岁了,有正常的是非观念,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发生这样的行为证明这个孩子本身就有暴力倾向。不管是年龄还是智商都超过了14岁,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能以智商的借口来逃避。
第三,孩子犯错后第一时间不是检讨,这位17岁少年的母亲希望大家可以原谅自己的儿子。智商低不是犯错的保护伞,错了就是错了,况且这位少年已经上初三,证明他的智商是正常的,这位母亲在出事后第一反应是用智商低来逃避责任,可见本身家庭教育就有问题。
第四,没有严惩就有下次相同的悲剧出现。从法律角度出发,他是故意伤害罪,16周岁以上为行为能力人。如果不判刑,只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出现。而且伤害的还是无行为能力人,更应该重判。
一个家庭教育的失败,凭什么让一个8岁的儿童担当。所以,对于这位嫌疑人,必须重判。才能还给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环境、还给社会一个安全的环境。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这个谈不上支持不支持,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行为涉嫌犯罪的,那就依法进行判刑。若是按照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的,那也没办法对其判刑。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根本。
这个事件因为发生在电梯,有监控,有录像,怎么一回事还是比较清楚。现在比较疑虑的是,两个没有矛盾,没有过节的人,一个17岁的将近成年的人怎么会对一个8岁的孩童大打出手,并且还早成孩童受伤相对严重的后果。
这个事件报警后,公安机关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小孩子张某晨头部及体表多处受伤,由120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嫌疑人张某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初步认定属于刑事案件。虽然现在没有说明涉嫌的罪名,根据情况来看,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至于具体哪个罪名,这个可能要根据小孩子的受伤情况来认定。一旦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那这个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判刑不判刑,以及具体的罪名和刑期,这个我们只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就行。依法办事!
6月25日,四川成都成华区青秀城小区内,一名男孩失踪。
当家长再一次找到他时,他满身血污,物业调取监控发现,晚上8点多,男孩在回家乘坐电梯时被一男子尾随,还被拖着带下地下车库。后男子又在电梯内对小男孩实施暴行。 6月26日0时许,民警将嫌疑人张某豪(男,17岁,四川省巴中市人)抓获。
该男子对这名7岁男童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殴打。
监控显示,张某豪用玩具枪背带和手臂对张某晨进行控制后带入地下停车场。失踪2小时后,张某晨被外公在一处小黑屋找到,满脸是血,张某豪曾向其外公求饶。
在这件事情发生后,很快就联系上了张某豪的家人,但是其家人称他患有精神病,不具有行为能力。
任何解释,任何推诿都不是理由,一定要给男童一个交代。既然知道是神经病患者,为什么任由他四处乱跑,给社会造成威胁?
不可原谅,要求严惩!
事件回顾:25日,8岁男孩小晨坐电梯时被一个17岁男子殴打,后被挟持到小区车库,又进行殴打。男孩重伤,好在母亲无生命危险。男子被刑事拘留,28日,其母亲发声,愿意用最大努力去补救,希望受害人的家人给她这个失败的母亲一个机会,给她孩子一个做人的机会。
精神病不是免责的挡箭牌。
17岁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别想着用什么身患精神病之类的理由,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使真有病,还得证明当时的行为能力是不是能自控的。需要专业鉴定。
这么残忍的事,法不容情!
受害人和嫌疑人都是有母亲的人,出于母亲的心情,你要被害人原谅,前提是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我想,无论哪个母亲,面对自己的孩子受到如此伤害,能从心里真正原谅对方。如果男子再下手重一点,如果持械伤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都不容宽恕。
都是为人父母,希望孩子早点康复,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理。8岁孩子今后的路还很长,愿你健康成长。17岁的路还很长,愿你改过自新。
如何看待7月14号重庆杨家坪砍人事件
这个事件,除了当故事听,比较血腥其它没什么感觉。
但是请不要喷我冷血,原因有:这是多年来的积怨,只是爆发的时候不同。就像在农村争天边土角一样,有可能骂几句后积怨怀恨在心,放点药毒死家禽,性质一样,本质不同。
事件中肇事者被冲动支配。酿下不可原谅的苦果。
所以现在的社会太浮躁,应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为一时的冲动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不值的。
下细想一想不过为口头纠葛或者微薄的利益纠葛付出代价值吗?
我所说的在不当圣母婊的情况下百分之八十的人是这样的想法。
也许纷争早有预兆,只是发生争吵,没有曝发出来。但事情发生太血腥了,太突然了,下手太狠。还是素质太低下,根本就是不讲规矩不讲法律之人,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属三教九流之类,文化低,素质差,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底线。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做出这么残忍的事。
①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②冲动是魔鬼,举起屠刀,刀下鬼,你也地狱相陪,一刀毁了两个家庭。遇事三思而后行。为了鸡毛蒜皮,蝇头小利,一怒挥刀,值不值? ③忍让不是软弱,好强一方不要得寸进尺,否则狗急跳墙。
您好。
从心理学来说,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心胸狭隘、记仇、喜欢计较、冲动易怒、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情绪控制能力差、情绪调节能力差。
据说是抢生意,两家商户就一直吵架,另一个人就一直不停说,不停说,结果就把另一家商户说得鬼火直冒,瞬间就失去理智,俗称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是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环境、条件下,瞬间丧失理智,心理失衡,因一念之差而发生犯罪,这种犯罪大多数没有预谋和策划,但往往不计后果,具有突发性强、极端鲁莽、危害性大、案发后十分悔恨等特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这些犯罪嫌疑人90%以上没有犯罪前科。
我看过完整视频,当时还在捅一个女的,结果最后真的冷静下来过后,瞬间后悔,崩溃,抓狂,绝望,激情犯罪的人,通常都是事后后悔,但是为时已晚。
为什么会说心理承受能力差,心理承受能力强的人在面对困难,挫折,打击的时候会非常冷静,非常清醒,不会突然暴走或者突然情绪失控。
其次计较,爱计较的人,通常心胸比较狭隘,并且特别记仇,他不会主动去握手言和,就会自己想自己的事情,结果越想越气,瞬间就失控了。
自我意识差,很难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波动,而且性格暴躁易怒,加上自我意识差,就会像鞭炮一样,一点火就爆炸,严重的还会伤害其他人。
情绪控制能力差,人就处于两个极端的边缘,要么非常冷静,要么冲动异常,一旦冲动就不会考虑任何后果,冷静下来才发现事情严重了。
有些事情发生跟自身某些因素有关,就像我朋友,他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差,有时候只需要说一句话,他就瞬间暴怒,瞬间丧失理智,完全不计后果。
所以说心理承受能力包括了容忍力,忍耐力,适应了,耐力,战胜力,主要用于面对人为和非人为的逆境状态下的超强心理素质。
所以有些人在面对人为和非人为的压力源,不少人会变得麻木不仁、冷漠无情、躲避逃避,这是一种挫折心理承受力的畸变,实际上是一种对逆境的心理承受力弱的表现,重点是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很容易变得麻木不仁,六亲不认,青少年自杀也是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差。
“地毯式轰炸”的前世今生是怎样的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地毯式轰炸其实就是饱和轰炸,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早在二战初期就普遍存在。
当时的轰炸模式分为两种:
第一,俯冲式低空轰炸。
这种轰炸精度很高,斯图卡轰炸机可以炸中卡车大小的目标。
然而,如果敌人防空火力较为严密,尤其装备大量中小口径高炮,俯冲轰炸很危险。
第二,中高空水平轰炸。
这种轰炸比较安全,尤其可以躲避中小口径高炮的打击,缺点是命中率低。
因为当时没有精确制导武器,而大型轰炸机每秒也能飞行几十米。炸弹在空中还要飞行一段时间,受到很多因素干扰。
所以,轰炸机只要差之毫厘,炸弹就谬以千里。
为了提高轰炸精度,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加大炸弹的数量。
轰炸机携带大量炸弹,采用多架轰炸一个目标,还采用提前投弹的方式进行覆盖性轰炸,以提高命中率。
这就是所谓的饱和性轰炸了。
比如在二战攻打硫磺岛这个弹丸小岛之前,美军就进行过饱和轰炸。
地毯式轰炸指像在地板上铺地毯一样地使用大量的无制导炸弹覆盖轰炸某一地域,杀伤和摧毁该地域的人员、装备当地毯式轰炸的目标为人口或工业聚集区时,意在达成打击对方的士气和战争潜力这一战略目的。
意大利军事家杜黑在其20世纪20年代发表的书籍《制空权》中写道,用空军轰炸敌人的军事、工业、政治和人口中心,就能迫使使敌方屈服。这一理论在1937年的西班牙内战首次被测试,纳粹德国派出的秃鹰军团对格尔尼卡进行了地毯式轰炸,这一轰炸被毕加索用艺术手法描绘在同名作品中。西班牙内战中的埃尔马苏科战役则可能是首次针对纯军事目标的地毯式轰炸。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交战国多次使用轰炸机对敌方控制下的城市进行地毯式轰炸。同时,也在战术层面上使用地毯式轰炸作为空中支援的手段。如1944年在法国北部进行的眼镜蛇行动中,盟军轰炸机对德国部队进行了地毯式轰炸,一般来说,地毯式轰炸是通过众多轰炸机的投弹来完成。
针对城市的地毯式轰炸会造成大量的平民伤亡,可能被视为不道德的战争方式甚至被视作战争犯罪。更重要的是由于制导武器的发展,使地毯式轰炸在今天更多地被精确打击所代替;此外,由于战略核武器的出现,只要一枚核弹就可以将中小型城市或军事设施彻底夷平,远比传统地毯式轰炸来得有效率、更具威胁性且较不容易任务失败,
意大利军事家杜黑在其20世纪20年代发表的书籍《制空权》中写道,用空军轰炸敌人的军事、工业、政治和人口中心,就能迫使使敌方屈服。这一理论在1937年的西班牙内战首次被测试,纳粹德国派出的秃鹰军团对格尔尼卡进行了地毯式轰炸,这一轰炸被毕加索用艺术手法描绘在同名作品中。西班牙内战中的埃尔马苏科战役则可能是首次针对纯军事目标的地毯式轰炸。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交战国多次使用轰炸机对敌方控制下的城市进行地毯式轰炸。同时,也在战术层面上使用地毯式轰炸作为空中支援的手段。如1944年在法国北部进行的眼镜蛇行动中,盟军轰炸机对德国部队进行了地毯式轰炸,一般来说,地毯式轰炸是通过众多轰炸机的投弹来完成。但如果目标地域较小,使用单架载弹量较大的轰炸机如B-52战略轰炸机,也能达到地毯式轰炸的效果。针对城市的地毯式轰炸会造成大量的平民伤亡,可能被视为不道德的战争方式甚至被视作战争犯罪。更重要的是由于制导武器的发展,使地毯式轰炸在今天更多地被精确打击所代替;此外,由于战略核武器的出现,只要一枚核弹就可以将中小型城市或军事设施彻底夷平,远比传统地毯式轰炸来得有效率、更具威胁性且较不容易任务失败。美军在越南战争中使用轰炸方式,即每间隔离50米投下1枚炸弹,对目标区进行大面积盲目轰炸,像耕地一样把目标区的整个土地翻个身,希望能一个不剩地将敌人全部消灭。但针对不同的地域目标轰炸密度(每平方公里的投弹数量)是不一样的。海湾战争和越南战争中,美军虽然拥有指哪打哪的宝石路灵巧炸弹,有飞行百公里穿越墙洞击中目标核心的斯拉姆导弹等一系列高科技、高性能武器,但仍然采用了B-52型轰炸机进行了普通炸弹的地毯式轰炸,其中有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地毯式轰炸虽然采用较落后的武器,但作为一种战术进攻方式却有着独特的功效。首先,地毯式轰炸可以大面积地杀伤对方。其次,持续不断的爆炸声对涣散敌人的军心,威慑敌军,更是一帖灵丹妙药。再次,大量过时的炸弹如果堆在仓库里,需要付出高额的保管费,倒不如扔到敌方的阵地上去。正因为如此,地毯式轰炸这种看似陈旧的战术仍是现代战争中的一张王牌,只要有能力打这张牌,战争的双方都会不惜一试的,1903年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之后,天空开始慢慢出现了飞机的身影。不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天空还是比较和平,因为此时的飞机主要用于侦察和观测。一战爆发后,飞机也成为了战争的一种工具,空军作为一个独立军种也逐渐成型。
1921年意大利人杜黑写了《制空权》一书,认为以轰炸机为主的空军部队将在未来战争中起决定作用。空军通过对敌方军事基地、政治和经济中心的轰炸,可以摧毁敌人工业生产能力和人民士气,甚至可以在地面部队投入作战之前就可以决定战争的胜负。根据他的理论,西方各国都建立了强大的轰炸机部队,尤其是美国和英国。
二战时主要轰炸方式如下,对于地毯式轰炸来说,多喜欢采取水平和上仰轰炸
水平轰炸:飞机从超低空进入预订轰炸区域,实施瞄准,修正影响轰炸的主要因素(如风、雨、云、雾等),对准目标投下炸弹,之后立即跃升脱离轰炸区域
俯冲轰炸:飞机一般在1000-2000米高度,以水平飞行姿态进行俯冲,投弹俯冲角15-60度,完成投弹后立即跃起,飞离投弹区,以避开敌方防空火力打击
下滑轰炸:飞机在向下倾斜以直线等速飞行投下炸弹。通常在高度1000米左右,投弹后跃升脱离。
上仰轰炸:飞机按照预定航线以水平飞行姿态,在距离目标有一定距离时将水平飞行姿态改为上仰飞行,并在上仰时投弹。投弹角度40-180度,投弹后炸弹沿抛物线上升,到达预定点后转入下降,飞机完成投弹后迅速以反方向脱离。
二战中美英两国对德国实施了战略轰炸,共投弹150余万吨,尽管对德国工业生产造成不少影响,但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实际证明杜黑的理论有不少缺陷。
尔战役后的局部战争中,美国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都利用自己掌握制空权对对方实施了地毯式轰炸,不过实际证明在对方卓有成效的防空方面,地毯式轰炸也并不奏效。例如越南战争1965年3月2日-1968年11月1日滚雷行动中,美军共出动飞机35万架次,投弹64.3万吨,宣称击落越军飞机112架, 己方固定翼飞机被击落915架。
越南战争以后,地毯式轰炸已经逐渐不采用,因为如今轰炸技术的发展多采用防区外精确打击,不需要通过数量来弥补。
我是冬雨AK,我来回答
“地毯式轰炸”,顾名思义,就是向铺地毯一样,使用大量的炸弹覆盖轰炸某一片区域,大量杀伤该区域内的人员 装备,它一般用来轰炸敌人大后方的大城市和工业区,用来摧毁敌国人民的抵抗意志和战争潜力!“地毯式轰炸”伴随着巨大数量的炸弹和巨大的爆炸范围,十分的壮观!
“地毯式轰炸”来源于意大利军事学家杜黑的《制空权》一书,他认为集中使用大量的轰炸机对敌人的政治 经济 文化 工业中心进行大规模的轰炸,就能摧垮敌国的抵抗意志进而投降,最早的“地毯式轰炸”出现在西班牙内战中,德国的秃鹫军团对西班牙格尔尼卡进行了历史上的首次地毯式轰炸,此后,各交战国都曾经使用轰炸机对敌国进行过地毯式轰炸,例如德国对伦敦的,英国对柏林的,美国对德国的,日本对重庆的......其中最让我们所熟知的就是李梅指挥的B-29机群轰炸日本东京,使用大量燃烧弹几乎将东京烧为平地!
现代战争中由于精确制导弹药的出现,“地毯式轰炸”已经很少见了,但在一些局部战争中仍然能见到,例如越南战争中,美军就大量使用地毯式轰炸,反正都是些快过时的普通炸弹,在仓库堆着也是浪费,还不如发挥一下余热,再者这种轰炸方式的杀伤力确实大,而且场面壮观,能击垮士兵的作战意志!
所以,现代战争中地毯式轰炸已经过时,但如果条件允许,交战方还是会使用的,而且很多现代化的战略轰炸机都有地毯轰炸的能力,如B-52 B-1 B-2图-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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