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吴晓芸案子,秦池的推理与证据充分吗
文/释千结
吴晓云的案子,秦池的推理与证据很充分。因为秦池是排除了所有的疑点之后得出的结论。得到吴晓云犯案的理由,秦池有三次推理过程。
第一次秦池去到案发现场,现场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全家四口人三口人死于室内,且三人皆身中多刀,只有年轻的女主人满臂是伤跳楼身亡,这符合仇杀的可能。
激情犯错仇人还想强奸女主人,基于郑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力是有可能有仇家的,所以第一次推理仇杀合情合理。不带走任何财务肯定不是劫财,从被害人的多处刀伤可以猜测他们积怨已深,仇杀推理的证据充分。
第二次走访调查后得知孩子在学校得以保住性命,但是秦池看见孩子以后,从孩子宿舍里的脏衣服和脏鞋子推断,凶手有可能是家里唯一的幸存者也就是这个孩子。
因为被害者遇害的时间,这个孩子经推理没有在学校,那么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又因为家中房门没有被撬的迹象和小区里没有生人出入这一点上看,孩子有可能躲过监控实施犯罪。
而且孩子知道自己有可能不是这家的血脉,也知道家人不喜欢自己,有作案动机和作案的可能性,所以第二次秦池推测的是孩子作案,证据充分合理。
第三次确定是吴晓云的自导自演。
因为孩子的老师给孩子作证,说孩子没有回家,所以排除了孩子作案的可能。又从孩子老师的口中得知,孩子的妈妈因为丈夫的猜疑经常遭遇家暴。还在吴晓云的旧相好那里得知他们过去确有私情,丈夫的猜疑有理有据,怀疑孩子不是亲生,所有财产都不留给孩子。
吴晓云得知这一切又被家暴后忍无可忍,所以杀了人。为了给孩子留下足够的钱长大,吴晓云想到了在保险公司骗保。如果是被害身亡全家人的保险费用足够孩子长大所需了。吴晓云凭借自己曾经在法医鉴定中心的工作经验,完美的掩盖了杀人现场,还伪造成了仇杀。
秦池他们还原了现场,找到了遗留在马桶内的带血衣服碎片,所有一切真相大白。三次推理得出结论,一次比一次靠近真相,推理与证据充分,所以案子结束。
你好,很荣幸作答。
吴晓云案作为《重生》剧中的首案,个人认为秦驰的推理和证据还是很充分的。
三名死者身中多刀,吴晓云坠楼身亡,从现场环境判断符合仇杀可能。此时秦驰想到了这个家庭中唯一的幸存者——儿子郑鑫,家人死后,郑鑫是唯一的财产受益人,有一定作案动机。而剧中为了增加悬念效果,特意设计了老师替郑鑫隐瞒行踪的情节,会让一部分观众加大对郑鑫的怀疑。
但事实很快调查清楚,郑鑫洗脱了嫌疑,但秦驰由此挖掘出了郑家更多的内幕,知道了吴晓云曾可能出轨的事情,查到了吴晓云的出轨对象,也就是郑鑫传说中的亲生爸爸。
排除此人嫌疑后,秦驰在一次看自己的手时灵光一闪,立即去停尸房重新查看吴晓云尸体。
如果吴晓云是被杀,之前必定会发生搏斗,但吴晓云的手指甲非常干净,没找到任何人体组织成分,而且她全身的伤都集中在双臂,这显然不符合搏斗被杀痕迹。
然后,秦驰又想到了之前在夏医生处所得的信息——吴晓云是化工专业,且在法医鉴定中心有三年的工作经历。
再想到郑家的家庭关系,以及之前被清扫的过于干净的案发现场,一切趋于明了:是吴晓云杀死了公婆和丈夫后跳楼自杀。
首先,她杀人动机明确,源于郑家长期对她的猜疑,职责和凌辱折磨,所以在冲动中杀人。杀人后为了给儿子郑鑫留下财产,她伪造了现场并跳楼自杀。
《重生》在破案的过程中虽然穿插了许多“714”案子的情节,但各个独立的小案件也十分具有吸引力,观众的参与感很强,在吴晓云案件中寻找凶手的过程就有很强代入感。
寻找凶手
吴晓云一家五口三代同堂,丈夫在医院身居要职,妻子的工作也令人羡慕,外人眼中的模范家庭,却在一夜之间惨遭灭门,只有去参加游学旅行的儿子幸运地躲过一劫,随着调查活动的展开,发现了这个家庭里隐藏的秘密,妻子吴晓云疑似出轨,儿子郑鑫的身世成谜。
秦队找到郑鑫时,带队老师隐藏了郑鑫前天晚上的行踪,老师不自然的态度让我一度怀疑这个老师有问题,但随后警方根据吴晓云生前挣扎情况来看,疑似遭受侵犯,自然而然的找到了吴晓芸的出轨对象,在剧情的带动下,又一度觉得这个看似有些懦弱的男人就是杀害郑家一家四口的凶手。吴晓云胳膊留下的外伤和干净的指甲成了本案锁定凶手的关键性证据。
在秦队的缜密推理和求证中终于锁定了凶手,竟然是吴晓芸自己完成了这一系列堪称完美的杀人案件。
案件真相
在秦队的努力之下锁定了凶手吴晓芸,真相一步步揭开,灭门惨案背后隐藏的的秘密公布于众,吴晓芸的心酸往事也被扒开。因为传言吴晓芸曾经出轨,因为怀疑郑鑫不是郑家的孩子,吴晓芸在家里饱受公婆的语言攻击,丈夫的家庭暴力。
家大业大的郑家成立了基金会,将全部的资产放在了基金会里,郑家唯一的孩子郑鑫其实就是个穷光蛋。比起痛彻心扉的伤害日常生活中的杂七杂八更容易将一个母亲推入地狱,再又一次家庭暴力中吴晓芸爆发了,她一气之下杀死了丈夫和公婆,母亲在最后想的是儿子。
她在布置完现场后,毅然决然走向了死亡,给儿子留下来一笔巨额保险。
施暴者同样生活在痛苦中
家大业大的郑家,为了面子从不敢做一个DNA检验来验证他们的猜测,在频频带给吴晓芸伤害时他们何尝不痛苦。
在注重子嗣的大家庭里,时刻想着唯一的孩子却不是自己亲生的,直到吴晓芸刀子落下的那一刻一家人才算是从猜忌的痛苦中解脱。
吴晓云一家五口三代同堂,丈夫在医院身居要职,妻子的工作也令人羡慕,外人眼中的模范家庭,却在一夜之间惨遭灭门,只有去参加游学旅行的儿子幸运地躲过一劫,随着调查活动的展开,发现了这个家庭里隐藏的秘密,妻子吴晓云疑似出轨,儿子郑鑫的身世成谜。
秦队找到郑鑫时,带队老师隐藏了郑鑫前天晚上的行踪,老师不自然的态度让我一度怀疑这个老师有问题,但随后警方根据吴晓云生前挣扎情况来看,疑似遭受侵犯,自然而然的找到了吴晓芸的出轨对象,在剧情的带动下,又一度觉得这个看似有些懦弱的男人就是杀害郑家一家四口的凶手。吴晓云胳膊留下的外伤和干净的指甲成了本案锁定凶手的关键性证据。
在秦队的缜密推理和求证中终于锁定了凶手,竟然是吴晓芸自己完成了这一系列堪称完美的杀人案件。
案件真相
在秦队的努力之下锁定了凶手吴晓芸,真相一步步揭开,灭门惨案背后隐藏的的秘密公布于众,吴晓芸的心酸往事也被扒开。因为传言吴晓芸曾经出轨,因为怀疑郑鑫不是郑家的孩子,吴晓芸在家里饱受公婆的语言攻击,丈夫的家庭暴力。
家大业大的郑家成立了基金会,将全部的资产放在了基金会里,郑家唯一的孩子郑鑫其实就是个穷光蛋。比起痛彻心扉的伤害日常生活中的杂七杂八更容易将一个母亲推入地狱,再又一次家庭暴力中吴晓芸爆发了,她一气之下杀死了丈夫和公婆,母亲在最后想的是儿子。
她在布置完现场后,毅然决然走向了死亡,给儿子留下来一笔巨额保险。
施暴者同样生活在痛苦中
家大业大的郑家,为了面子从不敢做一个DNA检验来验证他们的猜测,在频频带给吴晓芸伤害时他们何尝不痛苦。
在注重子嗣的大家庭里,时刻想着唯一的孩子却不是自己亲生的,直到吴晓芸刀子落下的那一刻一家人才算是从猜忌的痛苦中解脱。
二熊个人觉得从这个案件来说,证据是挺充足,也符合逻辑。
一、该案件一开始,通过种种迹象表明,很可能是仇杀,并对受害人有意图不轨的举动。之所以这么定义,有以下几点:
吴晓芸作为最后一个受害者,坠楼后,很快就引起人们的注意,并报警。凶手没有时间清理现场。所以按理说,那应该是真实的犯罪现场。
- 从监控中并未发现可疑人物,说明嫌疑犯对欢迎非常熟悉,很可能是熟人作案。如果踩过点,那也有痕迹可寻。
- 家中无财务丢失,不为财,那很可能是为情。
- 在家的四人都被害,嫌疑犯与他们怨恨深。
5、吴晓芸在被施暴的过程中,与嫌疑人有进行过搏斗,这个从衣物和受害者身上可以看到。
二、但在秦驰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疑点,
深仇大恨的嫌疑人,没有对仅存的孩子下手;
吴晓芸指甲中没有可用的嫌疑人皮脂或衣服纤维。
吴晓芸有家暴史,丈夫和长辈都对她和孩子很排斥。
所以秦驰对此做了大胆的假设,是吴晓芸在受到家暴后,出于怨恨,杀害了家中3人。心理上长期的折磨,更让她知道,就算自己活着,也将深受良心的拷问。最后通过伪造被害的假象,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更多的权益。
三、大胆推测后的小心求证,最后的证据也足够说明问题,
地板上的血脚印由于只是简单清理,是可以还原的,一开始没发现只是被技术掩盖了。
吴晓芸身上的血衣沾有他们的血迹,而衣服碎片在下水道被找到
- 被处理过的刀,也在家中被发现。一个蓄谋已久的嫌疑人,会没准备凶器就去作案么?
这些说明只有是家中的人作案,监控中才不会有可疑人,而且想要清理现场,只有活到最后的那人——吴晓芸。
企业搬迁,员工不去,怎么办
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徐雳:公司在计划搬迁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通过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提供班车、宿舍等措施来鼓励员工到新地点工作。如果新地点的工作环境恶劣,工资反而降低等明显不利的情况出现,员工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中“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来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点离原工作地点很远,比如说跨市、跨省,一般会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协商不成,A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孙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调岗合法并且合理(不跨市,工资福利待遇所有提升,提供班车等),则员工不去新岗位上班,公司可以旷工为由解雇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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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到异地,员工不想去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公司都有,有的公司都是租用的临时办公用地,那么有的公司,新建大楼也会要员工搬进去。搬家总的来说,对员工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一般来说,搬家肯定是搬到条件更优越的地方去。有一个很好的办公环境对工作效率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员工如果不想去那么,只能选择离开。因为公司搬家肯定是从全局考虑,不可能说因为某一个人不想去,把大家都不用搬家。如果公司所有的员工有大部分都反对搬家,那么我觉得,这个决定还可以进行讨论。
搬家对员工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很多个人的物品,都需要进行大迁移,有时候搬家的时间还比较长,大件小件。请搬家公司可以省不少的事情,如果是自己搬那可能需要很久,而且很辛苦。
搬家到异地后,对那里的环境也不是很熟悉。这也是很多员工不愿意搬家的原因。另外搬到新的办公室以后,由于新的办公室采用的是全新的装修,里面的空气质量肯定不满足要求,有很多刺激性的气味或者不满足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害气体,对身体也是有害的,让人难以接受。
大部分的人来说,如果公司真的要搬家,那么虽然他们心里有怨言,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接收,因为他们不愿意放弃眼前的这样一份工作,那对他们来说得不偿失。
你如果没有万分不得已的理由,一般来说,都是只能接受搬家。我们搬家以后,只能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慢慢的去适应,去接受。那就好比是一个办公室里面有人抽烟一样,有的人要抽烟,有的又不愿意吸二手烟,那么这个时候,吸二手烟的人只能忍,没有其他办法,忍忍忍,忍者神龟。还能有别的办法吗?感谢关注,说说你的观点。
公司人力行政部要求员工调岗,却又禁止你进入厂区,怎么办
最大的可能是你要被干掉了。如果是升职或有助于员工职业发展的平调调岗,这种好事的通知只可能是部门领导,因为人力行政部直接通知是不妥当的是对该部门领导的不尊重。
你的领导对你不满意,公司又不愿意直接赔偿解约,所以才会人力行政出面给你换岗,同时不允许你进入厂区一方面就是告诉你,你最好自己离职,另一方面是减少你和其他员工接触,减少负面传递。
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离职,二是平和心态,公司调什么岗就去哪个岗报到,绝对不能玩失踪或拒绝不上岗
,那是要被算旷工开除的。
到现在为止,你生命中出现过哪些贵人在帮助你
细细想来,生命中的贵人只能是我的父母。
父亲生前曾对我不厌其烦地说:“别人把事做错了,你往对里做”。之前的好长一段时间,表示对此话不解。认为是误导人。因而不能接受。现已理解,并表示忏悔。对父母的深深追忆之中,又有了新的发现:父母既是父母,又是贵人。
之前,总认为别人对己做错了事,自己无法再做对。坚持以牙还牙的做法。比如:别人往你脸上闪了一巴掌,你怎么做?按父母的说法,就是不还手。如果你还愿意,可以再闪。这也可能闪不坏人,过后我再给你讲道理。按我的想法,你闪了我一下,我还想闪你两下。牛不顶牛,松牛。现在看来,我的做法不妥。不妥之处在于:这不单无助于事情的解决,更加火上浇油,使事态复杂化。气量小的人,不易理解。气量大的人,则能装能忍。古有韩信受胯下之辱为经典案例。你做对了,对方做错了,他能认识到,来负荊请罪,为完美结局。以前不知,现在知道了。前提是人民内部矛盾,而非小日本。所以,我说父亲是贵人。
母亲也是贵人。她在生前也有一句话:“家里来人,不要问喝不喝,就把茶倒上"。我当初还问母亲,他若不喝,倒上岂不浪废?母亲说:这是一种礼仪,以后你就知道了。我的差距就在于咬文嚼字,喜欢推理却不分场合。象礼仪这种学问,用逻辑去推,就不妥。長辈和友人见不到你的热情,也许会心凉半截。在这一点上,母亲远比我经历的多。以此我认为:母亲同样是贵人。
父母亲虽然都走了。但有两句话一直记在心上。就这两句话,乃是贵人给予我的最大帮助。
生命中每一次的遇见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对你好的人,让你学会了做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谦让。对你不好的人,让你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受挫折,学会了逆境生存。所以说,每个人都有你生命中的贵人。
三个,记得都是大二的阶段
大二是大学最精彩社团活动的时候
同时也是我的分水岭
先说最重要的第一个,高考后一次两次的失败
总要觉得是上帝对我的惩罚。看着高中的同学,个个上了名牌大学,心里各种压抑无助。仿佛跌入人生低谷,被卡住无法动弹。此时贵人出现,原本陌生渐渐熟悉,一起聊天看电影吃饭做爱做的事,一个人完全改变了另一个人的生活。即开阔了眼界,打开了另一个人的世界,又慢慢忘却原有的自卑压抑无助的现状。从此被温暖世界照耀着感动着,渐渐思想行为文化都被贵人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生如孤柳旁的嫩芽伸展,生活充满生机和光彩。如变了,另一个人一般。
第二个,参加英语协会口语大赛获得第一名得到协会指导老师赏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口语大赛。培训我们的指导老师,竟然是教授级人物(毕竟专科院校师资力量有限)除了书,学校里面的教材。同时也管理着学校公共课的各种资源。
第三个,还是参加社团活动,遇到了行业的龙头老大,一个地区的总监。管理者2000多人,做他的直属下属感到非常荣幸,也在他的带领下,慢慢升职加薪。
大二似乎改变了命运格局,从弱小无助焦虑压抑自卑甚至有些自闭有社交恐惧症的人,渐渐强大自信从容淡定渐渐成为交际花,与朋友同事友好相处,人生贵人的作用似乎改变了整个人生。
人生不易,短暂相遇改变甚多
贵人便像一只无形的手
让你有绝处逢生的魔力
助你跑的快走的远
若想得到贵人相助,你得种善因,菩萨求因,凡人求果!佛学里面早已总结了这个道理。
与其求贵人相助,倒不如先成为别人的贵人。你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走狗屎运,即使得到毫无道理的好处或者暴富,你也承接不了,因为你没有足够的底蕴去承接这些财富。
每一颗种子种下去,你无法保证都可以生根发芽,你不能因为种一颗不发芽就说没有用、而不在种善因,因为每一次的付出都不可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但是你种的越多,得到回报的几率就会越来越大。
所以为什么说,爱出者爱返!付出其实是最大的自私!
我生命中的贵人是一名农村信用社的职员,姓王,我叫他小王。那是1992年的事情,令我
记忆犹新。92年随着下岗待业潮的来袭,我也难以幸免。为了生活东借西凑买了间10平米商铺准备做服装生意。铺面很小,又在三楼。生意好不好均在其次,最要命的是无钱进货,空房几尺,无本难求利。再去借钱已无处可求,可以说万般无奈,没办法愁等吧。就在这时一个陌生小伙问我,师傅你需要贷款吗?我是信用社的,我很惊讶。我说是真的吗?他说不骗你,你要贷款今天就能办完手续拿到钱。我跟他去信用社,当天拿到了一万元贷款。我感到喜从天降,解我燃眉之急。小王是我生命中的贵人,让我终生难忘。
流年似水,人生苦短,在你身困绝境有人施也援手,让你绝处逢生就是我们的贵人。
借调人员,职级晋升应该在原单位,但单位同事有意见怎么办
你这个问题不好办,具体来说:
首先,作为借调人员,要是不能解决编制,完成从借调转调动,那么还是赶紧回原单位。也许借调有千百种原因,但是对于单位的同事来说,你借调就只有一种原因,想爬得更高,走的更远,你能被借调出去,是你自己的能力,也是你自己的选择,在这个时候,没有年年评你三等奖,已经是够意思的,怎么会有人同意你职级晋升呢?特别是在基层单位,领导也只是科级干部,这种情况下,其他同事怎么会在民主推荐环节推荐你,毕竟你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单位的成绩是单位人奋斗出来的,那么有晋级的机会,肯定要留着给在单位的人啊(如果你天天干活,突然发现一个你都不认识的人晋级了,在没有职称岗位了,你什么心情,还会不会在继续干)。
其次,这样的时候估计不会是第一次,只要你借调,以后还会发生,所以,有机会就把编制调过去,再看看你调过去的单位愿不愿意给你晋职吧,吃别人的肉,自己肯定不会心疼。
最后,不要觉得这样不公平,这路是你自己选的,调不过去,就赶紧会原单位吧,不要觉得借调很好,有时候借调时间长了,哪个会认识你,在领导眼里,只要有人干活就好,帮你调动编制,如果他真的想,你也不至于借调如此长的时间。
借调人员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我也曾经被借调了很长一段时间,内心还是了解借调人员的痛苦的。
借调本质上是替上级机关干活,上级机关如果能解决编制和调动,那就继续借调,如果不能解决,还是趁早回去。
你的提拔是受原来单位影响的。现在提拔干部,先走考察程序,你不在原单位,你的人缘再好,人家也不会推荐你。因为没有必要为一个天天在外面的人说好话,而且人家也不确定你能回去。此外,提拔一个干部,在原单位都是大事,你天天借在外面,甚至有的单位考评都没有回去参加,你在你的单位的影响力几乎为零。
那么只有一种办法,当然在组织程序上这是违规的,那就是领导肯帮帮忙,做做工作。但是现在下面领导也不好做,查得也很严,另外,上级领导会不会真的用心做这个事,很多时候也要打个问号。
所以,建议你还是考虑长远,跟上级单位领导沟通好,如果没有调动的机会,那么还是回原单位吧,长期借调在外面,对自己发展极为不利。
如果短期内能够上去,而且借调你的单位是个强势部门,相对来说,要解决还是比较容易的。你再回去多做做工作,请周围同事吃吃饭,透露出来自己可能调走,不占用单位领导干部职数,让大家行个方便。大多数人看在以后你可能在高一级单位的面子上,还是会行个方便的。
题主遇到的问题比较普遍,具有代表性,借调和原单位职工遇到利益上的冲突,肯定会受影响。
一、个人认为借调人员脱离本单位工作,不应该占用本单位福利
本人所在单位也有很多借用人员,且都是借用到上级机关,由于职称晋升主导权在上级机关,所以在职称晋升方面相对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反而占据优势,但是这样的现象给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打击了本单位职工的工作热情。
岗位属于单位,是用来激励本单位人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而借用人员已脱离单位工作,其所有工作和贡献与本单位无关,如果在职称或职务职级上的晋升还回来占用本单位指标,那必然会造成本单位人员的反对,也会打击工作士气。
二、如不能带编调动,建议早日回原单位工作
能被外单位借用,说明借用的单位发展前景更好,且题主自身具有一定的资源,跨单位借用比较少。
编制不随人走是最麻烦的借用,特别是借用到外单位,如果在本系统内还相对较好。在用人单位属于外人,提拔晋级就是领导想帮忙都无从下手。在本单位也被当做外人,都不熟悉了解,怎么可能推荐,民主推荐是非常严肃的行为。
这种情况,哪怕题主通过自身资源让本单位推荐了,在公示阶段也会被人举报检举。
建议题主还是在编制调动上动动脑筋,调入工作的单位,如果实在不行,争取早日回本单位吧。
三、借用需谨慎,得不偿失
借用人员大多都是冲着美好愿景去的,希望新单位能带给自身发展更好的平台和渠道,但是往往事与愿违。
本人单位有好几位同事都借用到上级机关,最后的结果是工作没少干,本身该有的成绩却对自己没有任何用处,甚至影响到自己职称的申报,想回本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却不肯放人,处境非常尴尬。
总结,借用需谨慎,最好是能带编调用,不然借用的几年很可能就是浪费了时间,本人多次有单位想借,但一直不为所动,编制随人走,做不到免谈,再美好的许愿到我这都没用。
作为一个借调在外单位的人员,还想在原单位晋升职级,只能说这样的想法太过天真美好,甘蔗没有两头甜,想到上级单位借调为自己谋个好前程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还想着在原来单位晋升职级,就几乎不太可能了,自己心中也要有数,一旦借调到上级单位,就要有放弃原单位各种优秀和晋升机会的思想准备。
现在新公务员法施行了,即使满了年限也只是必要条件,并不代表一定会晋升,作为一个借调在外单位的人员,就别想这样的美事了,单位同事不会推荐你,领导也不会同意你,因为你占着单位的编制,拿着单位的工资,原来属于你的工作还要其他同事帮你分担,在有职级晋升机会的时候,你还想着回原单位去分一杯羹,这种好事只能自己想,单位的同事和领导那都没戏。领导宁愿把职级给本单位老老实实干事情的普通人,也不会给借调人员,即使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干得再好,那跟原单位和原单位领导有什么关系呢?只不过是为你个人谋取发展的机会而已。
出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要么放弃在原单位晋升职级的幻想,努力拼一把,争取调到借调单位去;要么尽快结束借调,回到原单位。否则想在借调期间在原单位晋升职级,除非单位的职级多得用不完,否则99%不会轮到你。
【木子职说观点】借调借调,最怕的就是借而不调,既然你都借调出去好几年了,又没有解决自己编制,又没有返回原单位工作,同事在民主推荐的时候不选你也是正常的。此时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不抓紧解决编制,要不返回原单位工作,既想不回去工作又想在原单位晋升,你让原单位的同事怎么想,谁会让你把好处都占完了呢?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出台后,的确解决了很多人的政治待遇问题,激发了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但是每个单位的职级职数毕竟有限,并不是人人符合条件就可以晋升,就算是你符合条件,那也要看领导的意思,毕竟一个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又不是你一个,领导不挺你,你也没办法。
最重要的是,你还借出去了几年了,在很多同事眼中,你都没有为单位做过什么贡献,借调出去反而享受了清闲,此时你跑回来要求单位给你晋升,你让辛辛苦苦在原单位干活的同事会怎么想呢?恐怕大家心里都不服气吧。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并不是让公务员吃大锅饭,并不是公务员的福利政策,谁说的符合条件就可以提拔了呢?符合条件的人那么多,领导同事要选你总要有个理由吧,况且你走了这么多年,原单位你熟悉的同事恐怕都换了一批了吧。
这就是借调人员的现状。借调人员大多是想改变之前的工作环境,选择通过借调的方式离开原单位,有些人因此解决了编制,有些人却一直借而不调。借而不调的人是最苦命的,拿着原单位的工资,干着借调单位的活,现在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来了后,又想在原单位享受政治待遇,但是还要看原单位同事和领导的脸色,这就是借调人员的命。
因此,借调人员想要解决个人政治待遇,要不就把关系调入,要不赶紧回原单位,除非主要领导挺你,否则想要在原单位解决政治待遇是不可能的。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